城鎮(zhèn)垃圾農用控制標準
2018-04-02 08:56:51
小沐
34
城鎮(zhèn)垃圾農用控制標準
Control standards for urban wastes for agricultural use
( GB 8172-87 1988-02-01實施)
本標準適用于供農田施用的各種腐熟的城鎮(zhèn)生活垃圾和城鎮(zhèn)垃圾堆肥工廠的產品,不準混入工業(yè)垃圾及其他廢物,共規(guī)定了15項指標,如雜物、粒度、蛔蟲卵死亡率、大腸菌值、總鎘、總汞、總鉛、總鉻、總砷等。前9項全部合格方能用于農田,后6項(有機質、總氮、總磷、總鉀、pH、水分)一項不合格(但不得低于我國垃圾的平均數(shù)值)者,可適當放寬。標準同時說明標準實施過程中的若干問題。
【字體: 大 中 小】 打印本頁